這件事是我最近有感而發,標題可能下的不是非常恰當。
前幾天在公司聽到了這句話"Sorry, I left my iphone at home"
,我的採樣可能不夠多,但感覺Iphone已經不被用手機代稱了。
品牌取名子這件事很有趣,蘋果一系列產品都加上"i"字,iMac, iPad, iPod..等等
你可能不記得它出過幾代iMac,但它都叫做iMac。漸漸的她的產品就變成朗朗上口的口號
,只要是蘋果出的mp3你都會叫他ipod。
想想我這台筆電,我除了筆電我不知道該叫他什麼,聯想嗎? Lenovo嗎? 沒有識別性,因為它有別的產品。y510嗎?只有宅男或者Mobile01會員才會背的出這號碼。
但產品號碼也有幾個識別性的,Nokia 3310 這種似乎會翻起高中記憶的手機,但是有人會說我忘記帶我的3310了?這個我無從判斷起,也許有。
不是要推崇蘋果的腦袋,當然再我買了我的第一個蘋果產品之後,漸漸的體會到蘋果怎樣的"研磨"一個產品。這件事也有別的案例,還是舉手機案例好了。
Blackberry,藍莓機這個大家應該都很熟悉的名子,它也不是形號也不是名稱,就是品牌本身。它出了千奇百種的變種機型, 但我還會聽到大家說我的blackberry。但這個成立因素跟蘋果又不太一樣,因為Blackberry專打商務人士的市場,特殊的全鍵盤設計讓它具有市場獨特性。
我在想是因為獨特性才讓iPhone跳脫了手機的名稱嗎?
再舉個例子好了,搜尋引擎。我記得我在上Master課程時,老師說"If u dont understand, google it" 很有趣的,這個品牌又變成是口號了。因為它變成了蒐尋的代名詞,你可能不是用google查詢,但你知道那是甚麼意思。它又成功了將名稱變成口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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